法规条文
共 21 条 · 1 张清单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5)
fs_gb2762_2025 21 条
最大使用量≤0.35mg/kg
食品类别谷物及其制品:稻谷
备注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 以As计。稻谷以糙米计。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否则,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 |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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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使用量≤0.35mg/kg
食品类别谷物及其制品:糙米
备注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 以As计。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否则,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 |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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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使用量≤0.2mg/kg
食品类别谷物及其制品:大米(粉)
备注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 以As计。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否则,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 |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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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使用量≤0.5mg/kg
食品类别水产动物及其制品(鱼类及其制品除外)
备注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 以As计。鱼类及其制品除外。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否则,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 |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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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使用量≤0.1mg/kg
食品类别水产动物及其制品:鲜、冻水产动物:鱼类
备注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 以As计。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否则,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 |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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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使用量≤0.1mg/kg
食品类别水产动物及其制品:鱼类制品
备注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 以As计。仅限鱼类制品。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否则,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 |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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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使用量≤0.5mg/kg
食品类别食用菌及其制品(松茸及其制品、木耳及其制品、银耳及其制品除外)
备注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 以As计。松茸及其制品、木耳及其制品、银耳及其制品除外。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否则,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 |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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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使用量≤0.8mg/kg
食品类别食用菌及其制品:松茸
备注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 以As计。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否则,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 |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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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使用量≤0.8mg/kg
食品类别食用菌及其制品:松茸制品
备注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 以As计。仅限松茸制品。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否则,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 |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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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使用量≤0.5mg/kg
食品类别食用菌及其制品:木耳
备注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 以As计。以干重计。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否则,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 |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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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使用量≤0.5mg/kg
食品类别食用菌及其制品:木耳制品、银耳制品
备注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 以As计。以干重计。仅限木耳制品、银耳制品。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否则,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 |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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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使用量≤0.5mg/kg
食品类别食用菌及其制品:银耳
备注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 以As计。以干重计。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否则,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 |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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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使用量≤0.1mg/kg
食品类别油脂及其制品:鱼油、磷虾油
备注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 以As计。仅限鱼油、磷虾油。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否则,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 |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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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使用量≤0.1mg/kg
食品类别油脂及其制品:鱼油制品、磷虾油制品
备注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 以As计。仅限鱼油制品、磷虾油制品。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否则,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 |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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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使用量≤0.5mg/kg
食品类别调味品:水产调味品(鱼类调味品除外)
备注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 以As计。鱼类调味品除外。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否则,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 |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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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使用量≤0.1mg/kg
食品类别调味品:水产调味品:鱼类调味品
备注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 以As计。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否则,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 |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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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使用量≤0.1mg/kg
食品类别调味品:复合调味料
备注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 以As计。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否则,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 |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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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使用量≤0.2mg/kg
食品类别特殊膳食用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添加藻类的产品除外)
备注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 以As计。添加藻类的产品除外。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否则,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 |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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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使用量≤0.3mg/kg
食品类别特殊膳食用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添加藻类的产品
备注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 以As计。仅限添加藻类的产品。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否则,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 |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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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使用量≤0.1mg/kg
食品类别特殊膳食用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产品除外)
备注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 以As计。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产品除外。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否则,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 |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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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使用量≤0.3mg/kg
食品类别特殊膳食用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产品
备注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 以As计。仅限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产品。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否则,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 |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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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条文并列原则:同一物质在不同清单下的约束已全部并列展示,
引用时须同时满足各清单要求(例如某物质在保健目录限「仅限保健食品」,而在普通食品白名单中可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