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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罗卫红:数字赋能建设长三角智慧农业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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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2 16:43 / 185浏览 / ©中国食品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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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磊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九三学社省委副主委、市委主委罗卫红建议在长三角地区用数字赋能,加大智慧农业建设,助推农业现代化发展。

长三角具备数字农业基础

罗卫红表示,2019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出台了《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明确提出了发展农业数字经济,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的要求。长三角不仅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之一,也是数字经济最活跃、体量最大的地区,有效利用数据资源、使信息技术与智慧农业实现有效融合已具备一定条件。

长三角区域数字经济发展迅速,信息化基础设施条件居全国前列。以浙江省为例,高速光纤网络和4G网络覆盖农村地区890万户,农村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达2440万个;建成村级益农信息社2.2万个,覆盖率83.5%;全省约有活跃的涉农网店超2.1万家,实现农产品网络零售667.6亿元,有电商专业村1253个、电商镇130个,总量位居全国首位;生鲜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零售”实行全链条信息追溯,品质食品追溯率近100%。

目前长三角区域经济体量全国领先,辐射带动周边高质量发展,尤其是集聚了一批国际、国内领先的人工智能相关企业,并成立了人工智能、机器人等多个相关产业联盟,促进了长三角数字资源共享、聚合创新。此外,江浙沪皖四省(市)农业发展各具特色,具有较强的互补性。

2018年度江浙沪皖四省(市)第一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4.5%、3.5%、0.3%、8.8%,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虽然无法与二三产相提并论,但农业创新发展活力位居全国前列,且注重区域协调发展。长三角地区注重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应用创新和产业化,充分借助工业经济和数字经济的发展优势,开拓智慧农业新业态发展的后劲十足、空间广泛。

中国数字农业发展进程不快

罗卫红表示,预计2020年,中国数字农业的潜在市场规模有望由2015年的137.42亿美元增长至267.61亿美元。但与二、三产相比,农业的数字化进程不快,有关资料表明,我国农业数字经济占农业整体比重的平均值为7.30%,相对较低。

基础不牢,智慧农业技术产业发展相对落后。相对于欧美发达国家,长三角地区数字农业在自主创新、系统集成等方面还有不小差距。一是农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不健全,部分山区网络信号较弱或覆盖不全。二是缺乏统筹规划和系统设计,导致智慧农业科研数据成果精准度不够,运行波动过于频繁。

脑力不足,智慧农业专业人才稀缺。当前大部分农民未具备现代化农业需要的专业技能,而承载现代农业发展的大型企业和项目平台较少,很难吸引数字农业领域专家人才。此外,智慧农业领域投融资环境亟待完善,城乡二元差距较难破解,智慧农业人才引育十分困难。

保障不够,农业数字化社会服务体系较弱。一是大部分涉农数据掌握在政府部门手中,各个部门信息化系统数量较多,数据壁垒现象比较严重,数据融合共享程度不足。二是农产品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缺失,一些劣质农产品容易流入电商平台,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三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乡村比较薄弱,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能力有限,无法有效带动农户发展,一些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无法形成长期稳定的利益关系。

建议“四轮驱动”助力数字农业发展

长三角拥有良好的数字经济产业基础、服务体系,建议用数字赋能建设长三角数字农业高地和创新农业高地,建成一批示范基地,提供最放心的农产品、体验最优质的农旅项目、促进一二三产高度融合,打造精致、顶尖的智慧农业新业态,形成长三角智慧农业发展的新趋势。

重基础,加快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一是长三角区域要进一步健全“互联网+乡村”产业政策导向,把握5G时代的历史机遇,加强数字农业建设相匹配的组织保障和政策制度建设。二是进一步优化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完善信息终端和服务供给,提升农村地区信息化硬件设施能力。三是不断推进农村信息化设施升级换代,充分运用VR技术,实现农产品生产和养殖业的全程监控、远程可视;加大物流尤其是智慧冷链建设,将数字控制技术通过与“互联网+”的结合,实现产品从出库到消费者家中全冷链的智能管控。

重分享,建立长三角农业数据共享平台。农业大数据是农业信息化过程中的必然产物,是重要的农业资源。要让“数据”有效成为“资源”,就要建立有效的农业数据共享平台。建议依托5G优势,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部和大数据局配合,建立“长三角农村大脑”即长三角农业数据共享平台。一是平台要实现涉农数据整合共享和三省一市的数据资源交换。要全面覆盖生产要素资源、农旅资源和优质农产品数据、企业信息和电商创客信息等,推进与企业数据、其他涉农市场数据的有效接入。二是平台要实现“供需平衡”和消费个性化服务。要推进各类主体在生产、经营、消费、服务四大维度的信息化能力,为社会公众提供数字资源目录、接口、应用、可视化工具等全方位服务,鼓励支持企业、消费者和数据创客、数据中介等各类需求主体使用平台,一方面避免出现“蒜你狠”“姜你军”“豆你玩”的供需不平衡情况,促进合理生产;另一方面,推进优质农旅文化结合的产品上线,为不同消费群体提供菜单式、点单式服务。三是平台要实现区域农产品追溯“一张网”。要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市场准入的深度衔接,实现“带证上网、带码入市”,便于相关部门监管,并以产品上线要求追溯凭证为手段,建立倒逼机制,推动从田头到餐桌的全流程安全可追溯管理。

重融合,建成长三角智慧农业示范区。建议长三角区域打造一批一二三产高度融合的智慧农业示范基地。一是实现生产管理模块和农旅产品线上线下销售的融合。在示范区内,通过互联网展示和销售休闲旅游产品,推出“实地体验游”“舒心民宿住”“前世今生放心购”等模块,实现农旅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地方“农创客”、优质电商和流量主播,促进农产品和文旅产品销售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全面联动。二是整合长三角农业科技创新资源,完善长三角数字农业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力量,有效推进数字农业创新转化为生产力。三是加大与生态农业的融合,高效利用清洁能源,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处理水平,开展有机养殖、生态种植,促进绿色创新发展,为长三角践行“两山理论”探索路径、提供样板。

重保障,提升智慧农业服务水平。一是政策支持,整合完善长三角地区农业产业基础数据体系,加快推进生产智能化、经营信息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数据采集和应用体系。二是人才支持,加强农业干部数字素养提升和农民素质教育,培育数字农业科技创新团队,为吸引和留住数字农业科技人才和团队提供相应保障。三是政府购买服务,依托市场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撬动社会资本的作用,推进域内社会力量的参与热情和运行水平。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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