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条文
共 41 条 · 1 张清单
食品添加剂
fs_gb2760 41 条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
最大使用量3.0 g/kg
食品类别04.02.02.03 腌渍的蔬菜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
最大使用量30 g/kg
食品类别05.02 糖果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
最大使用量30 g/kg
食品类别05.02.01 胶基糖果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
最大使用量30 g/kg
食品类别05.02.02 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
最大使用量10.0 g/kg
食品类别06.03.02.05 油炸面制品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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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
最大使用量2.0 g/kg
食品类别06.05.02.01 粉丝、粉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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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
最大使用量10.0 g/kg
食品类别06.11 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
最大使用量10.0 g/kg
食品类别12.10.01 固体复合调味料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
最大使用量10.0 g/kg
食品类别12.10.01.01 固体汤料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
最大使用量10.0 g/kg
食品类别12.10.01.02 鸡精、鸡粉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
最大使用量10.0 g/kg
食品类别12.10.01.03 其他固体复合调味料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最大使用量5.0 g/kg
食品类别14.02.03 果蔬汁(浆)类饮料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最大使用量5.0 g/kg
食品类别14.03.02 植物蛋白饮料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最大使用量5.0 g/kg
食品类别14.03.03 复合蛋白饮料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最大使用量5.0 g/kg
食品类别14.04 碳酸饮料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最大使用量5.0 g/kg
食品类别14.04.01 可乐型碳酸饮料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最大使用量5.0 g/kg
食品类别14.04.02 其他型碳酸饮料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最大使用量5.0 g/kg
食品类别14.05 茶、咖啡、植物(类)饮料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最大使用量5.0 g/kg
食品类别14.05.01 茶(类)饮料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最大使用量5.0 g/kg
食品类别14.05.02 咖啡(类)饮料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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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最大使用量5.0 g/kg
食品类别14.05.03 植物饮料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最大使用量5.0 g/kg
食品类别14.07 特殊用途饮料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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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最大使用量5.0 g/kg
食品类别14.08 风味饮料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
最大使用量4.0 g/L
食品类别15.03.01 葡萄酒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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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
最大使用量4.0 g/L
食品类别15.03.01.01 无汽葡萄酒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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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
最大使用量4.0 g/L
食品类别15.03.01.02 起泡葡萄酒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
最大使用量4.0 g/L
食品类别15.03.01.03 调香葡萄酒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
最大使用量4.0 g/L
食品类别15.03.01.04 特种葡萄酒(按特殊工艺加工制作的葡萄酒,如在葡萄原酒中加入白兰地,浓缩葡萄汁等)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限量数据来源于:植物蛋白饮料
最大使用量5.0 g/kg
食品类别14.06.02.02 植物蛋白固体饮料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限量数据来源于:复合蛋白饮料
最大使用量5.0 g/kg
食品类别14.06.02.03 复合蛋白固体饮料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限量数据来源于:茶、咖啡、植物(类)饮料
最大使用量5.0 g/kg
食品类别14.06.03 速溶咖啡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限量数据来源于:果蔬汁(浆)类饮料
最大使用量5.0 g/kg
食品类别14.06.04.02 果蔬固体饮料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限量数据来源于:茶、咖啡、植物(类)饮料
最大使用量5.0 g/kg
食品类别14.06.04.03 茶类固体饮料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限量数据来源于:茶、咖啡、植物(类)饮料
最大使用量5.0 g/kg
食品类别14.06.04.04 植物固体饮料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限量数据来源于:风味饮料
最大使用量5.0 g/kg
食品类别14.06.04.05 风味固体饮料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限量数据来源于:风味饮料
最大使用量5.0 g/kg
食品类别14.06.04.05.01 果味风味固体饮料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限量数据来源于:特殊用途饮料
最大使用量5.0 g/kg
食品类别14.06.04.06 特殊用途固体饮料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限量数据来源于:碳酸饮料
最大使用量5.0 g/kg
食品类别14.06.04.07 固体碳酸饮料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限量数据来源于:碳酸饮料
最大使用量5.0 g/kg
食品类别14.06.04.07.01 可乐型固体碳酸饮料
来源
互联网
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限量数据来源于:碳酸饮料
最大使用量5.0 g/kg
食品类别14.06.04.07.02 其他型固体碳酸饮料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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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60-2024 2024-02-08
使用范围以酒石酸计,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限量数据来源于:茶、咖啡、植物(类)饮料
最大使用量5.0 g/kg
食品类别14.06.04.08 咖啡固体饮料(速溶咖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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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条文并列原则:同一物质在不同清单下的约束已全部并列展示,
引用时须同时满足各清单要求(例如某物质在保健目录限「仅限保健食品」,而在普通食品白名单中可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