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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野”要列好“三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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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2 11:57 / 166浏览 / ©中国食品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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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种类和数量巨大。据统计,全国从事野生动物养殖的农户超过1400万,部分省(区)的野生动物养殖产业已成为农民增产增收、脱贫致富的重要支撑。

今年全国两会,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如何有效推进“禁野”实施,同时实现1400万农户产业转型是一个重要的社会治理课题。这其中,就需要秉承以人为本、和谐推进的总体基调,为全面“禁野”的行动列好“三个表”——黑名单公示表、白名单公示表、产业退出机制时间表。

部分代表委员们担忧的是,未来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产业是否会受较大影响,特别是蛇类、竹鼠、蛙类等均未列入现有目录,也未在农业农村部征求意见的目录中,于是造成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养殖户面临“卖不掉、吃不了、养不起”的困境。如未列入新的目录,除蛇类仍有非食用的利用空间外,竹鼠、蛙类等物种的可利用空间较小,将对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产业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应时而生的“禁野令”还需进一步完善细化,制定明确的区分界限,让养殖户心中有数,也让执法者有法可依。可以借鉴国际公约的名录做法,编制一个禁野的“黑名单”——公布不可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名录。对于地方保护的非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传统的“三有”动物,以及那些可能更容易引发公共卫生问题的动物(如刺猬、蝙蝠、穿山甲、蜈蚣、毒蛇等),可以考虑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允许科研利用和生态灭杀,但严禁食用。

相应地,就要有一个“白名单”,将长期以来确属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梅花鹿、鳄鱼、龟鳖、虎纹蛙、眼镜蛇等物种纳入“特种经济动物”或家禽家畜范畴管理,对不同种类应该由科技部门、行业协会制定养殖标准,分别划分给林业、农业部门进行管理,将可食用野味等同于肉类食品予以严格监管,实行严格的检验检疫制度。“白名单”让农林部门有了指导经济发展的方向,也给养殖户们吃了定心丸,可以放心大胆地养殖,促进脱贫致富,带动经济发展。

对于已经养了“黑名单”中的野生动物的养殖户来说,继续养下去肯定是不行了,唯一的出路就是“转换赛道”,而转换需要过程,需要一个“时间表”逐步过渡。这其中不仅需要短时间内进行清理并给予一定补偿,更要积极引导养殖户寻找到新的发展路径——对属于禁食范围但具有非食用性合法用途的,可引导、帮扶养殖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方向,从以食用为目的转为科研、药用、展示等功能,开发新功能,激发新动能;对属于禁食范围但其设施可用作养殖其他动物的,可通过加强信息服务和技术指导,主动引导养殖户调整养殖结构,继续发挥养殖设施的作用;对禁食后停止养殖活动的,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积极支持、指导、帮助养殖户转产转业,尽量减少影响。

为野生动物立法,体现了人类对其他物种和生命的尊重与善意。为禁食野生动物立法,更需要人类以一种平等的姿态去对待自然,最终实现既保障国家公共安全,也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王磊)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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