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0788号(农业水利类053号)、第B...
农业农村部答复政协提案,明确将产业帮扶纳入产业振兴统筹实施。资金上,“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重点用于帮扶产业,2021-2023年支持脱贫县,2024-2025年支持重点帮扶县,后续转为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上,指导832个脱贫县统筹谋划特色产业项目。管理上,建立全国统一资产台账,纳入国有或集体资产体系。考核上,相关评估纳入省级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农业农村部答复政协提案,明确将产业帮扶纳入产业振兴统筹实施。资金上,“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重点用于帮扶产业,2021-2023年支持脱贫县,2024-2025年支持重点帮扶县,后续转为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上,指导832个脱贫县统筹谋划特色产业项目。管理上,建立全国统一资产台账,纳入国有或集体资产体系。考核上,相关评估纳入省级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0788号(农业水利类053号)、第B00070号提案答复的函摘要
谢茹、庄严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把产业帮扶纳入产业振兴统筹实施的提案》、《关于以产业振兴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推动宁夏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脱贫攻坚及过渡期以来,农业农村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帮扶产业发展,强化政策支持,推动帮扶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质量效益持续提升,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构建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帮扶产业体系,为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一、关于统筹资金安排
“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帮扶产业发展。2021-2023年支持脱贫县、2024-2025年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有力保障和促进了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和脱贫人口稳定增收。
进入常态化帮扶阶段,中央财政及时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优化为常态化帮扶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指导地方设立本级常态化帮扶资金,与中央资金做好衔接、形成合力。各地可统筹使用现有渠道资金,积极支持帮扶产业发展,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全面振兴。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优化完善相关政策举措,按规定支持帮扶产业发展。
二、关于统筹项目实施
过渡期以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832个脱贫县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聚焦优势特色产业统筹谋划实施项目。鼓励各地统筹产业发展的各渠道资金,用好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优先安排既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又有利于完成行业发展任务的项目,凝聚形成合力。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按规定系统谋划实施延链补链强链项目。
三、关于统筹后续管理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的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帮扶项目资产清查,建立全国统一的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台账。推动各地对帮扶项目验收后形成的资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时开展确权移交,并相应纳入国有资产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到户资产由农户自行管理。指导各地加强资产运营管护,明确公益性资产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经营性资产运营方式,及时采取措施盘活低效闲置资产,促进资产持续发挥作用。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托帮扶资金项目资产一体化管理系统,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监测管理,推动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帮扶项目资产纳入国有资产或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进一步深化政策研究,加快构建帮扶项目资产长效管理机制,推动资产稳定良性运行、持续发挥效益。
四、关于统筹考核评估
目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已纳入省级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一并开展。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在研究谋划2026年度考核工作时,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指标,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感谢你们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