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简介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简称中国食协,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81年成立的全国食品工业自律性行业管理组织。其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行业管理部门是工信部,党的工作接受中央社会工作部领导。协会主要职能包括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服务会员等,致力于推动食品工业持续稳定发展。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官网为https://www.cnfia.cn。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简称中国食协,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81年成立的全国食品工业自律性行业管理组织。其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行业管理部门是工信部,党的工作接受中央社会工作部领导。协会主要职能包括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服务会员等,致力于推动食品工业持续稳定发展。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官网为https://www.cnfia.cn。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简称中国食协,英文名称China National Food Industry Association,缩写为CNFIA。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简称中国食协,英文名称China National Food Industry Association,缩写为CNFIA。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81年10月29日成立的全国食品工业的自律性行业管理组织。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行业管理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本会党的工作接受中央社会工作部的统一领导。本会接受民政部、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主要职能和任务综合为: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服务。多年来,中国食协密切联系食品工业企业,在推动我国食品工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其日常执行机构为理事会。2026年8月28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食协第八届理事会。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东里5号,邮政编码:100073。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官方网站:https://www.cnfia.cn(中文名称: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官网)
历史沿革
1981年,为改善食品工业管理分散、缺乏统一规划、加工技术落后、技术装备差、发展缓慢、落后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的状况,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经委牵头,召集农业、轻工、商业、粮食、农垦、外贸、供销、水产、医药、公安和总后勤部等部委协调成立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食协)。按照国务院指示,中国食协承担“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全国食品工业职能,重点解决食品行业管理分散问题。农业部副部长杜子端担任首届中国食协会长,有关部委和食品工业大省相关负责同志共16人任中国食协副会长,中国食协秘书处(工作机构)设在国家经委,随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成立食品工业协会。
在此基础上,国家经委于1984年2月成立“国家经委食品工业办公室”,与中国食协为同一机构,明确了“加强行业管理,搞好统筹、规划、协调,提出政策、法规、标准的建议,搞好食品卫生、质量检查、科学技术”等职能。
1991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在原有职能的基础上,增加营养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的职能”。
2002年,国家经贸委、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关于授予四个行业协会行业统计职能的通知》,明确中国食协“承担本行业的统计职能”。
目前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是由食品工业及其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
协会的主要职能是行业自律,政企沟通,服务会员。其核心职能是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发展,是食品工业连接政府、企业与社会的重要桥梁协会。
本会的主要业务范围:
(一)开展食品工业及其相关行业产业结构、组织结构、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就我国食品工业发展的规划、方针和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等有关问题向国家提出建议;
(二)调查、研究和分析我国食品安全基本情况,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提高食品工业安全总体水平的意见建议,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协助制定、完善食品工业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法措施,积极宣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总结推广保障食品安全,提高食品质量的先进管理制度、科学方法和应用技术;
(三)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协调行业关系,做好行业供应链服务,创造和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环境与市场秩序;
(四)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会员关系,向政府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诉求;
(五)加强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主要城市食品工业协会等行业组织的联系、交流与协调;
(六)经国家有关部门授权开展行业统计调查,建立统计调查制度,采集统计数据,发布行业信息;整理、分析统计调查资料和情况,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统计报告并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七)推动食品工业及其相关行业企业技术创新,促进食品工业发展;
(八)组织人才、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食品工业行业培养专业人才,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九)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组织产品的展览展示活动,参与食品市场建设;
(十)通过举办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业及相关组织之间的联系,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一)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经政府部门授权和委托,对行业内重大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
(十二)依照有关规定,编辑报纸、杂志、通讯、年鉴等;
(十三)承担政府和有关单位委托的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工作。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等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