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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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目录(第一批)》经国务院同意予以公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目录(第一批)》已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公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农业农村部
2026年6月26日